依 114 年 3 月 26 日臺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社會推廣組第 8 屆第 1 次會議決議,鼓勵學校可多元設置生理用品取用地點,例如於班級教室放置裝有生理用品之盒子,以便利學生取用及性別平等教育推廣。
進階搜尋
1.防颱專區 2.刷牙2分鐘 3.學生獎懲規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