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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呂和平 - 總務處 | 2025-09-09 | 點閱數: 155

依「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」規定,民間得向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捐贈財產或自負經費興建、修繕之市有財產申請辦理冠名權利。

  • 冠名作業原則與流程圖.pdf
    1) 冠名作業原則與流程圖.pdf
  • 宣傳圖卡.pdf
    2) 宣傳圖卡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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